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研究生公寓入住协议
编号:
甲方:中科物业研究生公寓办公室
乙方: (所在单位: )
为提高研究生公寓的服务质量,确保住宿研究生公寓的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,甲方和乙方签订协议如下:
一、甲方提供研究生公寓 室 号床给乙方住宿,室内设备为单人床、综合橱柜及椅子、房间钥匙各一件供乙方使用。室内的“一线通”电话供乙方与室内同住者共同使用。甲方在楼内公用部位提供电视机、微波炉、电加热供水器、投币洗衣机、智能收费煤气淋浴器等公用生活设施,供乙方和该楼住宿者共同使用。
二、甲方为住宿研究生提供室内外保洁、安全保卫等服务工作,
三、从2004年4月起由住宿学生(乙方)本人按时向中科物业研究生公寓办公室(甲方)交纳住宿费。
付费办法:先付费后住宿,按学期付费。
付费时间:第一学期为当年9月1日前;第二学期为次年2月底前。甲乙双方签订《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研究生公寓入住协议》,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壹佰元整及本学期的住宿费后方可入住。(公寓管理办公室届时也将发出通知,提醒住宿学生付费)。
付费标准:南面房间780元/学期/床;北面房间600元/学期/床。不按时交纳住宿费的学生,经提醒后仍不交纳的,公寓办公室将与其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联系,追缴住宿费和滞纳金。
四、学生因退学、长期出国(3个月以上)或生病等特殊情况需办理退房时,须持所在单位研究生部的证明到公寓办公室办理退房手续,并可退还剩余住宿费。其他情况均不予退还住宿费。
五、每年的7月1日——7月20日为宿舍调整期,有需要调整的学生应向研究生公寓办公室提出申请,经同意后予以调整,其余时间一般均不作调整。
六、乙方在住宿公寓期间,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;不得私自转让床位。
七、乙方退房时必须退还《住宿证》、房间钥匙及住宿押金收据才能取回入住押金。
八、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,已充分了解《中科院上海分院研究生公寓住宿手册》中的所有规定和内容,并愿意自觉遵守。
九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,甲乙双方均应遵照执行本协议。
十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(公章): 乙方(签名):
经办人(签字) 身份证号:
联系电话:
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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